個人信息保護政策

株式會社KACHIAL (以下稱“本公司”)對於使用本公司所提供服務的用戶 (以下稱“用戶”) 的相關個人信息 (以下稱“用戶信息”) 的處理,製定了以下的隱私政策(以下稱“本政策”) 。

1.信息獲取及獲取方式

本公司獲取的用戶信息根據獲取方法的不同,如下所示。

(1)直接從用戶獲取的信息

本公司在使用本服務時,將從用戶獲取以下信息。

  • 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職業等簡介的相關信息
  • 郵件地阯、電話號碼、地阯等有關聯絡方式的信息
  • 信用卡信息、銀行賬戶信息、電子貨幣信息等有關支付手段的信息
  • 包含用戶肖像的靜止圖像信息
  • 用戶通過本公司規定的方法輸入或發送的信息

(2)獲取技術信息

用戶訪問本服務時,本公司將獲取以下技術信息。

  • 終端類型
  • 終端識別符
  • 瀏覽器類型
  • 參考地址
  • IP地阯
  • Cookie
  • 其它廣告標識符

(3)根據用戶的個人許可獲得的信息

本公司在得到用戶的個別同意時,將取得以下信息。

  • 位置信息
  • 電話簿

(4)與外部服務合作獲取的信息

  • 本公司在使用本服務時,在用戶允許與外部服務合作的情況下,將從該外部服務獲取以下信息。
    • 用戶在外部服務中使用的ID
    • 其他通過外部服務的隱私設置允許用戶向合作夥伴披露的信息
  • 本服務由以下信息收集模塊組成。於此同時,將向以下信息收集模塊的提供者(包含日本以外國家的提供者)提供用戶的信息。
  • 信息收集模塊的名稱
  • 信息收集模塊提供者
  • 提供的用戶信息項目
  • 提供的手段、方法
  • 上述提供者的使用目的
  • 上述提供者是否向第三方提供
  • 上述提供者隱私政策的URL

2.使用目的

本公司將獲取的用戶信息用于以下規定的目的。

  • 提供商品和服務
  • 請求支付使用費
  • 身份驗證,用戶驗證
  • 用戶流量測定和行為測定
  • 廣告投放和結果確認
  • 實施本規約變更等的重要通知
  • 關于本服務的說明和咨詢的對應
  • 其他本公司提供的各種服務中規定的目的

3.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

本公司在未事先得到用戶同意的情況下,不向第三方提供用戶信息中的個人信息。但是,在以下規定的情況下,有時會向第三者提供用戶信息。

  • 在與外部服務合作或者在外部服務進行認證時,向該外部服務運營公司提供用戶信息的情況
  • 針對國家機關或者地方公共團體或受其委托的人為完成法律規定的事務時,本公司有必要提供協助,並且取得用戶同意認為可能對完成事務可能產生影響時。
  • 其他法律認可的情況

計劃提供的第三方

  1. 銷售不動產的業主、共同代理公司、中介公司以及事業關聯企業
  2. 在房地產買賣·租賃的中介過程中成為契約的雙方、預期客戶、其他宅地建物取引業者、互聯網廣告刊登業者・房地產事業者團體以及指定流通機構(房產登記、成約通知及使用該機構的數據進行營業、價格查定等)
    • 作為房地產交易的附帶業務,與融資等相關的金融機構、登記等相關的司法書士・土地房屋調查員。房地產管理相關的房產管理業者
    • 不動產調查機構、信用信息機構等
    • 電子支付服務提供商、電子合同服務提供商
    • 提供出租房源的房屋管理業者
    • 株式會社KACHIAL集團
    • 財產保險公司
    • 租金債務擔保公司
    • 係統開發公司

安全管理措施

為了預防和糾正對個人信息的不正當訪問、個人信息的泄露、消失或損害,本公司內部完善了規定,努力採取安全對策。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公司採取了以下措施。

  • 為了正確處理個人信息和個人數據,制定實施法令和指南規定的各種對應的基本方針
  • 制定取得、利用、保存、提供、刪除、廢棄等各種應對措施以及規定責任人和職責的各種規定
  • 設置負責人,明確處理個人數據的員工及處理個人數據的範圍,完善掌握違反法律及規定的事實或征兆時向負責人的報告聯絡體制,定期檢查處理狀況等有組織的安全管理措施
  • 在就業規則中記載個人數據的保密相關事項,對有關個人信息處理注意事項實施定期研修等的人員安全管理措施
  • 員工的出入管理、攜帶機器的限製、防止處理個人數據的機器以及電子媒體・文件的盜竊・遺失而做出的攜帶限製・管理等的物理性安全管理措施
  • 6. 針對處理個人數據的信息係統,引進防止外部不正當訪問或不正當軟件的係統等技術性安全管理措施

6.披露個人信息

當用戶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要求本公司公開個人信息時,本公司在確認是用戶本人提出的請求後,及時向用戶公開。但是,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及其他法令,本公司不承擔披露義務的情況不在此限。另外,個人信息的公開需要收取手續費 (每件3000日元) ,敬請諒解。

7.個人信息的修改和使用的停止等

  1. 在個人信息與事實不符的時候,本公司會要求進行修改・追加・刪除 (以下成為“訂正等”) ,在用戶本人提出請求的基礎上及時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就個人信息的內容修改等向用戶做出通知。
  2. 本公司根據以下各項理由,從用戶處停止或取消個人信息的使用當被要求離開 (以下稱為“停止使用等”) 時,在確認是用戶本人提出的請求後,立即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停止個人信息的使用等,並將該情況通知用戶。
    1. ① 由於超出了原先公布的個人信息使用目的的範圍
    2. ② 通過虛假或其他手段取得個人信息的理由
  3.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及其他法令,在本公司不承擔修改等或停止使用等的義務時,不適用本條第1項、第2項的規定。

8.谘詢

有關本公司隱私政策的意見、問題、投訴的提出及其他有關用戶信息處理的咨詢,請聯係以下窗口。

谘詢窗口:info@mooovin.jp

9.修改

本公司將根據需要變更本政策。但是,在進行法令上需要用戶同意的本政策變更時,變更後的本政策僅適用于以本公司規定的方法同意變更的用戶。另外,本公司在變更本政策時,將變更後的本政策的施行時期及內容通過在本公司網站上表示或其他適當的方法告知用戶。

  • 本公司網站上的公告
  • 通知用戶
  • 其他合適的方法



頒佈日期:2022年12月1日
修改日期:

公開對象個人信息的申請手續的指南

關于本公司持有的公開對象個人信息,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的使用目的的通知、公開、內容的訂正、追加或刪除、使用的停止、刪除以及停止向第三者提供的請求 (以下稱“公開等請求”) ,根據本公司規定的信函,按照以下手續進行處理。

(1)「要求公開信息等」提出對象

「要求公開信息等」請往以下地址郵寄本公司所規定的的信函,並附上所要求的的文件手續費。

(2)“公開等請求”時需要提交的文件

進行「要求公開信息等」時,a.記入信函中所要求的的全部事項 b.隨信封一同郵寄 。此外關於請求書用紙,請下載打印PDF文件後填寫相關內容。

a.本公司規定的信函文件;

  1. ① 通知使用目的的情況
    公開對象個人信息利用目的通知函
  2. ② 公開的情況
    公開對象個人信息公示函
  3. ③ 修改、追加或刪除時,停止使用、刪除及停止向第三者提供時
    公開對象個人信息修正等以及使用停止等文件

b.作為用於確認本人身份的文件,請隨信封提供以下本人確認文件的複印件。

  1. ① 駕照
  2. ② 護照
  3. ③ 個人信息號碼(居民基本信息登記卡)
  4. ④ 外國人登記證明書
  5. ⑤ 健康保險的被保險人證
  6. ⑥ 其他能夠確認本人身份的公共文件

※另外, 住所地信息精確到都道府縣,之後的信息請進行塗黑處理。

(3)「要求公開信息等」的手續費及其征收方法

僅限于使用目的的通知或公開請求時,對于一次請求,將收取以下金額 (包括本公司的回信費) 。請在郵寄請求文件時附上以下金額的郵政定額小額匯兌。 手續費金額:3000日元

(4)對「要求公開信息等」的回答方法

原則上向信函上所記載的本人住所的地址郵寄紙質回答。

  • 通過「要求公開信息等」取得的個人信息,僅限於對應公開等的請求所必要的範圍內處理。
  • 在以下情況下,可能無法回應“公開等請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告知原因和理由。另外,不公開的情況也要收取手續費,請知悉。
    1. ① 無法確認本人或代理人本人的情況
    2. ② 規定的申請文件有不完備的情況
    3. ③ 公開等的請求對象不屬於「公開個人信息」 (※) 的
    4. ④ 可能損害本人或第三者的生命、身體、財產及其他權利利益的;
    5. ⑤ 可能對本公司業務的正確實施造成嚴重影響的情況
    6. ⑥ 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

※所謂公開對象個人信息,是指由係統構成信息的集合物組成的個人信息。本公司擁有對應根據本人要求公開、內容的修改、追加或刪除、停止使用、刪除以及停止向第三者提供的權限。但是,符合以下a) ~d) 中任一項的情況不屬于公開對象個人信息。

  1. 通過查明該個人信息的存在與否,可能對本人或第三者的生命、身體或財產造成危害的情況。
  2. 通過查明該個人信息的存在與否,助長或可能誘發違法或不當行為的情況
  3. 通過明確該個人信息的存在與否,有可能危害國家的安全,有可能損害與他國或國際機構的信賴關係,或有可能在與他國或國際機構的交涉中處于不利地位的信息。
  4. 由於明確該個人信息的存在與否,可能會給犯罪的預防、鎮壓或搜查以及其他公共安全和秩序維持帶來障礙的情況



頒佈日期:2022年12月1日
修改日期: